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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区县政府评级考核要和食药品安全挂钩

发布时间:2024-03-12 16:08
发布时间:2024-03-1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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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品安全,是关系到每一个人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3月1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通知,将食药品安全工作分为A、B、C、D四个等级,纳入区县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考核排名连续靠后、不及格、整改未到位的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责任人将被取消参加当年表彰、评奖的资格。

《考核办法》重点考核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部署的即时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以及创新性、示范性亮点工作等。同时,将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力的区县将进行问责。

其中,对各区县政府的评议考核,设置年度重点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即时性工作和加减分项四类指标,基准分为100分,其中,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主要包括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等。

此外,被上级部门约谈、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对本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未按要求处置或处置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在国家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国家药品安全工作考核中造成的减分负主要责任,以及其他应当列入减分的情形,都被划入减分项范围。

重庆市政府将根据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及细则,采取日常检查、督查考核、年终评审、综合评议相结合方式开展评议考核工作。

对各区县政府的评议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得分排在前15名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A级,得分排在15名以后且无降级和否决情形的为B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议考核等次下调一级,最低降至C级。包括本辖区内存在生产经营食品过程中掺杂掺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未按规定有效处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发现制售假药、劣药“黑窝点”,未按规定有效处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等等。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议考核等次为最低级——D级,包括在本辖区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出现隐瞒、谎报、缓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等等。

对于评议考核结果为D级或评议考核排名连续三年列最后3名的区县政府、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及评议考核排名退步较大或上年度评议考核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区县政府、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都将被约谈。被约谈的以上相关部门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当年有关表彰、评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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